喜讯,2010年07月0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文件《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》中的第七条取消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(备案)。
对于个人站长来说这是一个天大的喜讯,意味着个人站长也可以安心开办电子公告服务型的网站了,如个人论坛等,没有获得专项备案的论坛也不用再搬家到国外服务器了。
文件连接:
http://www.gov.cn/zwgk/2010-07/09/content_1650088.htm
国务院发文取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
2010-07-10 / 分类:网络心得 / 3 条评论 / 5,021 次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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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07月20日 6:51 上午
这个消息是不是意味者做博客或论坛,就不用在备案了!
不可能吧???
风雅博客
英文博客:dayquote.wordpress.com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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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07月16日 5:54 上午
这个消息属实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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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07月10日 5:39 上午
不错的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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